意外险投保中,一到四类的职业是可以进行投保的;而五类以及五类以上的职业属高危职业,可以投保的产品较少。
意外险职业分类:
第一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所有文职人员和其他从事无危险职业的人员。
第二类:从事旅游、商业、医院等一般服务行业;非纯文职工作、但不涉及危险的职业,如新闻业、杂志业等。
第三类:从事农业、牧业、钢铁业、汽车机车自行车制造业、造纸业、塑胶业、装璜业、修理业、租车服务业的人员等。
第四类:从事内陆渔业、港口作业、电气电子设备、钻井业、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业、海水浴场、水泥业以及特种营业(如歌厅、酒吧)等人员。
第五类:从事造林业、木材加工业、陆上油矿开***业、建筑业、铁路铺设、划船以及其它危险程度稍高的职业等。
第六类:从事较危险的职业,如:***矿、***石、勘探、***砂石业、空运。
保监会规定团体意外险投保人数不得低于五人,所以最少要五人才能购买,至于怎么划算就要看您自己想要什么了,价钱便宜的服务不一定好。服务好的价钱肯定要贵一点,还有公司的实力,保险公司的一般什么情况下会拒赔,如果需要我也可以做方案
感谢邀请。绝大多数客户所谓的“团体意外险”一般可以有两个险种来满足,一个是团体意外险,一个是雇主责任险。两者区别,简单的说团体意外险是养老保险公司的产品,而雇主责任险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雇主责任险比团体意外险多一个误工津贴。在本文,我们权且统称为“团体意外险”。
购买团体意外险的选择空间很大,每个单位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应的方案、费用和报销比例。起保人数,根据职业的不同,公司对风险把控能力不同,少则3人,多则10人。
对于团体意外险来说,一般都有一个“团体”的要求。即被保险人人数的比例,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或者是团体会员人数的75%以上。比如说平安好生活保险商城上的企业团体综合意外险,就是3人及以上方可投保。而且要求是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的自然人。一般团体意外险是公司针对员工的情况来办理的,针对个人自组“小团体”的情况是不能享受这个***的。
1、首先要清楚你的团体都是什么工种,职业风险高不高,保险公司把从风险低到风险高的工种分为1—6类职业,还有就是拒保职业。
一般1—4类职业费率一样,就是同样的保费保的额度都是一样的。
5—6类职业相对来说同样的保额需要多交纳一定的保费。
2、投保前一定详细告知保险公司自己单位员工的职业工种,避免用低职业类别的费率为高职业类别的人投保,因为如果发生意外是拒赔的。
3、投保团体险,必须有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单位,否则也是无法投保的。
4、选购团体意外险时,建议每个人的意外身故保障在50万以上,意外医疗5—10万之间。
因为现在医疗费很昂贵且人身价值也很高,保的少了,一旦出事就是杯水车薪。
二、多少人才可以投保?
如果是都是职业类别4类之内,一般8个人以上的单位就可以投保。
如果有五六类职业,一般20人以上可以投保。
另外:如果不想购买团体险,也可以逐一给员工购买意外卡单类的产品,这个不限人数,一个人也能买。
作为一个公司老板,肯定要考虑万一员工出现什么意外的赔偿问题。那么团体意外险应该怎么选?
简单介绍一下:
什么是团体意外险?
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意险几人可投
团体意外险很多产品是需要5人起投的,不同产品的责任内容也会不同,对于职业工种也有要求,这些因素决定了保费和保障责任,请根据自己的需求去选择!
一般投保团体意外险,其被保人年龄应该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范围内。另外,团体意外险对于年龄段的要求还存在一个被保险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者是团体会员的条件,即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群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比如说平安保险商城上的企业团体综合意外险的适用人群,就是企业在职员工,年龄18-65周岁。还有,一般团体意外险都一个“团体”的要求,即被保险***数的比例,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或者是团体会员人数的75%以上,同时不得少于10人。
一般投保团体意外险跟投保一般意外险是差不多的,不过对于团体意外险来说,一般被保人年龄应该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范围内。而且还存在一个被保险人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者是团体会员的条件,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群才能获得相应的资格。像平安好生活保险商城上的企业团体综合意外险,就是专为企业员工设计的保险,适用人群是企业在职员工,年龄18-65周岁。
需要提供的信息如下:营业执照、人数、具体工种。其余就是实际需求,结合实际需求去选择对应意外身故伤残保额、意外医疗保额、意外住院津贴等等。平安财、人保财等团意险都可以。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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