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报销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天数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二、生育保险赔付方式
1、按定额付费
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腹产、引产、高危人工流产、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医疗费等分别按规定的定额标准支付
2、按项目付费
复通术医疗费,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一年以上的医疗费,治疗***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按项目支付
3、按限额付费
产前检查费按限额支付,实际发生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通过你的这件事叙述,按照我们当地实行的规定,我给你解释一下。你的这种情况应该是你理解有误,你可以直接去居委会索要准生证,用于你的生育保险流产费用报销。 计生委给你说的准生证重新办理的情况为:你怀孕以后需要告知居委会,居委会根据你查体和你自己提供的孕情时间上报你的孕情,在山东省内如果结婚后,超过孕三个月未上报孕情,称之为孕情跟踪不准,那样上级单位在考核的时候会对你所在居委计生单位进行扣分。并且只要是上报上孕情以后,出现流产状况,必须前往计生部门指定的服务站进行鉴定,方可流产。流产后孕情超过三个月的需要重新办理,小于三个月的可以持原证件进行生育。 你的情况是,你怀孕后并未告知居委会,居委会并未给你上报孕情,这样就不存在需要重新办理一胎服务手册的程序。
流产后能否报销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的商业医疗险是不能报销的,社保里面的生育险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那么满足什么条件,流产后才能报销呢?报销流程是什么?能报销多少额度呢?
首先要说,不是所有的流产生育险都可以报销的,只有满足以下情况才可以报销。1、因疾病不方便继续怀孕,2、产检时发现了先天性畸形或者是遗传性疾病,3、胎儿没有胎心而不能继续怀孕。这三种情况社保中的生育险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的流产生育险是不能报销的。
报销流程很简单,符合条件的只需要带好相关资料,到当地医保局进行报销就可以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单、身份证、医保卡、***、病历本、出院小结。
那么流产后生育险都能报销哪些项目呢?又能报销多少额度?以山东烟台为例,流产时生育险正常缴费且连续缴满12个月,就可以享受生育险的待遇。报销的项目有: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再就是产***。
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报销的,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是400元,4个月以上的,定额是900元。
生育津贴是按照工作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发放的,计算公式: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天数=生育津贴。
生育险中对于产***的规定是,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是15天。4个月以上的,产***是42天。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商业医疗险针对于流产是不提供保障,但是保险人如果买了针对孕期保障的医疗险产品就可以报销。我是董叔,关注我,让保险理赔更简单些。
人流费用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个人不需要缴费,如果你单位为你交了生育保险,你是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享受生育津贴的。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也就是说你的人流如果符合国家***生育政策,那么就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如果不符合***生育的人流,就不予报销。
当然了,你做人流的地方必须要是正规的医疗机构,自己找个黑诊所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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