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应根据工作单位变更的地域确定,同城变更不须转移,而异地变更工作单位,需转移社保时,应将个人缴纳的所有险种统一转移至新的社保缴纳地,包括医疗保险转移后可以接续缴纳,并在异地持续享受各项保险的相应待遇。
所以要根据社保缴纳人变更工作单位的地域确定是否转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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