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交满一年才能报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标准全部报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且生育前一月仍在缴纳的,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报销50%。
生育津贴,是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而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按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天*产******期天数+营养费+一、二级医院分娩补贴产******期:女职工正常产***为90天,晚育晚婚增加15天,剖腹产的增加30天。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在医院刷卡结算或在窗口报销生育、流引产费用后,参保男职工在窗口申请护理***津贴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南通市医保中心会在次月底将相应的生育津贴汇至单位对公账户。
如有变更,可直接到南通市政务中心三楼79-82号窗口领取生育津贴汇款信息变更表,也可在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好并盖好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后,再将确认表交至经办窗口。
生育津贴按单位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为基数计算:顺产按25%、难产按50%计算;男职工***期津贴统一按10天计算。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x3(产***3个月)。如果你是晚育(24周岁以后生育为晚育),那么就是x4(晚育产***为4个月),如果你的缴费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基数,则多出的部分由单位补齐。如果你的缴费基数低于单位的平均基数,那么按单位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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