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准生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医疗费用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法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a、***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1、在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提出待遇支付申请;
2、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审核拨付手续;
3、审核合格后,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
三、需要资料
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申报并加盖行政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一)单位参保职工
劳动合同书、***、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有效失业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性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签发医疗证明;
3、女性生育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攻略(标准+流程+材料)
1.
女职工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2.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申领。
3.
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
成都市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办理生育医保登记:女职工在怀孕前应该通过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在孕期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医院手术办理报销:女职工在分娩后,在医院留存好相关医疗费用的收据,出院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社保卡、就诊收据、住院发票等等。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会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判断是否符合报销条件和报销标准。
报销款到账: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可以将报销款项打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上,或者开具支票或转账支付给职工。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的操作流程还需根据各地的实践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如果您有关于具体的报销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获得更为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1.从宝宝出生那一天起一年之内拿着要报销的材料到参保的机构提出报销申请。
2.拿着材料到窗口让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资料没问题后到受理窗口进行登记。
3.到窗口后工作人员生成报销单据。
4.等待4个工资日后领取报销单据。
5.领取单据后几个工作日就会把报销金额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1、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
4、难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顺产就应报销:4000*12/365*98+2000=14887.67剖腹产就报销:4000*12/365*113+3000=17860.27扩展资料: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保险待遇。单位参保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申领待遇应按照《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等有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时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为其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手术费、住院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_a***_])。待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后,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施行***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申请拨付时除提供《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或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垫付生育医疗待遇的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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