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保长期医疗险和意外险是否冲突,需要看实际情况,意外险分为医疗报销型和给付型,如果是医疗报销型意外险,那么和好医保长期医疗险会产生一定的冲突,因为二者都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发生进行报销的,因此二者虽然可以同时报销赔付,但加起来赔付的总费用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果是给付型意外险,那么和好医保长期医疗险不会有冲突,被保险人若同时满足二者的理赔条件,则可以先用好医保长期医疗险报销自己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再用意外险申请保险金理赔。
长期护理保险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
1.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进行申请,一般是可以拨打当地社保服务中心热线申请,或者也可以登录市人社局***、当地医保网等平台进行申请;
2.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但是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需要在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先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一般是由参保人本人或亲属、代理人携带参保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凭证(如社保卡或医保卡)、申请表、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向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提出长护评估申请;
3.资料通过审核后,前往和市医保中心签订了长期服务协议的机构评估护理登记,这些机构一般是由具有相关条件和资质的保险公司充当的,通过初评的参保人的资料会由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网上申报。一般来说,只有被评估为二级至六级的参保人才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4.通过初评的申请人按照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安排,接受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专家小组的现场评估;
5.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长期护理需求评审专家小组对现场评估结果予以集体评估;
6.评估结果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网站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申请人或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对于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经过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7.经过公示后,对结果没有异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网上申报之日起的60天之内出具《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意见》,并由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将其送达给申请人;
8.申请人选择护理服务方式,一般可以选择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住院护理,不过不同的人还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之后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9.获得报销,一般是由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记账,再由机构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直接进行报销结算。
不同保险公司的长期医疗是可以进行同时报销的。原因如下,在长期医疗保险中我们经常碰到的情况就是某些进口药,自费药,然后或者是社保内用药,它有一个赔付的比例,它导致不能全部赔付完毕,这个时候是可以找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
医保的药物报销不仅在住院期间可以报销,社保的医疗保险门诊也可以按规定报销的。出院后到医院门诊开药也是可以按规定报销的。
具体如下:
一、门诊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
报销范围:
1、药费:***检查:心脑电图、X光***、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
2、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扩展资料: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几了(职保)。
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
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_a***_]部分。
免责(不予报销):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打架、***、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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